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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
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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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
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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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