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
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
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
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
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②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③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④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
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①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5


    ②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
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
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
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
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
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
规定。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5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
调一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
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