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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19-09-2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简称: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300525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一九年九月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航                   刘少华                   肖勇




       林初可                  叶章明                  夏良毅




       罗妙成                  温长煌                   张梅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




                                  2
                                                        目            录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方案................................................................................................. 8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四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6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8
      一、保荐机构声明............................................................................................... 1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19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 21
      二、查阅地点....................................................................................................... 21




                                                                 3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博思软件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许可﹝2019﹞899号核准,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非公
本次发行               指   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含2,500万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人
                            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行上限调整为3,750万股。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中伦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华兴所   指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Fujian Boss Software Corp.

    A 股股票简称:博思软件

    A 股股票代码:300525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5 日

    上市日期:2016 年 7 月 26 日

    住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

    法定代表人:陈航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94,454,000 元

    电话:0591-87664003

    传真:0591-87664003

    互联网网址:http://www.bosssoft.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31844207Y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测绘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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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从“不
超过人民币 50,074.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4,999.88 万元”。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9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9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500 万股新股。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29,636,000
股增加至 194,454,000 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调整,由不超过
2,500 万股(含 2,5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3,750 万股(含 3,75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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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程序

    2019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

起延长六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获配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购款项。

    2019 年 9 月 24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川
华信验(2019)44 号),该报告显示: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止,国
金证券指定的收 款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华 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449,998,776.71 元。

    2019 年 9 月 2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
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2019 年 9 月 25 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

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该报告
显示: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止,博思软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8,211,20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71 元/股,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8,776.7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3,719,302.71 元(不含
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12,264,150.94 元、审计验资费用 816,037.74 元、律师
费用 471,698.11 元、登记费 17,180.38 元、印花税 112,499.69 元、材料制作费用
37,735.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279,474.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
民币 18,211,20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18,068,273.00 元,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211,201.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2,665,201.00
元。

    公司正在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7
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方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
不超过 5 名(含 5 名)特定投资者,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最终

发行对象为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
股票。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211,201 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关
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899 号)中有关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要求。

    (四)发行价格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 21.12 元/股。

    在此原则下,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
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最终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71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21.12 元

/股的 117.00%,溢价率为 105.33%(溢价率=发行价格/申购报价日前 20 交易日
均价)。



                                    8
       (五)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49,998,776.71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13,719,302.71 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12,264,150.94 元、审计验资费
用 816,037.74 元、 律师费 用 471,698.11 元 、登 记费 17,180.38 元、印 花税
112,499.69 元、材料制作费用 37,735.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79,474.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六)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共接收到 5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
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本次参与申购报价
的 2 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均无须缴纳保证金,其余 3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500,000.00 元。

       投资者报价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申购价格
                 投资者名称                           申购金额(元)     保证金(元)
号                                      (元/股)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12      95,000,000.00              —

 2       福州市华侨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2.30     100,000,000.00     4,500,000.00

 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00     127,600,000.00              —
 4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29     449,998,800.00     4,500,000.00
                                              30.55     350,000,000.00
 5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4.71     480,000,000.00     4,500,000.00
                                              22.31     500,000,000.00

                                          9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报价格优先、同价位申报金额优先、同金额
    申报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4.71 元/股,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 1 名认购对象确定为最

    终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有效申购                                发行价
序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价格(元/   资金来源   申购金额(元) 格(元/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股)                                  股)
      林芝腾讯科
1                       24.71   自有资金   480,000,000.00     24.71   18,211,201   449,998,776.71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8,211,201   449,998,776.71

          上述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七)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
    作。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本次博思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

    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
    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
    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否匹配
      1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C4 级投资者                   是




                                             10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 1 名,未超过 5 名。公司最终确定的发行对
     象及配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发行对象
        投资者名称                       资金来源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号                            类型
       林芝腾讯科技         一般机构
1                                        自有资金         18,211,201   449,998,776.71       12
            有限公司         投资者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东路 58 号星程酒店 8103 房
     法定代表人        李朝晖
     注册资本          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65 年 10 月 25 日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不存
     在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止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
     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锁定期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杨洪泳、李秀娜

项目协办人:王水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传    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陈益文、刘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三)发行人会计师: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隆森、桂后圆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联系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陈航                      38,598,261      19.85%    境内自然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
 2                                             15,067,819       7.75%     国有法人
                    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                                   基金、理财产品
 3                                             11,177,871       5.75%
         托-汇享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等
 4                    肖勇                       6,695,338      3.44%    境内自然人
 5                 余双兴                        5,761,281      2.96%   境内自然人
 6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52,441      2.55% 境内非国有法人
 7                  郑升尉                       4,906,187      2.52%    境内自然人
 8                  叶章明                       4,178,403      2.15%    境内自然人
 9                  毛时敏                       4,032,977      2.07%    境内自然人
10                  林初可                       3,499,956      1.80%    境内自然人
                  合计                         98,870,534     50.84%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以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此次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陈航                      38,598,261      18.15%    境内自然人
 2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18,211,201       8.56% 境内非国有法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
 3                                             15,067,819       7.09%     国有法人
                    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                                   基金、理财产品
 4                                             11,177,871       5.26%
         托-汇享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等
 5                   肖勇                        6,695,338      3.15%    境内自然人
 6                  余双兴                       5,761,281      2.71%    境内自然人
 7         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52,441      2.33% 境内非国有法人
 8                  郑升尉                       4,906,187      2.31%   境内自然人
 9                  叶章明                       4,178,403      1.96%    境内自然人
10                  毛时敏                       4,032,977      1.90%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13,581,779    53.41%          -




                                          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5,447,091       28.51         73,658,292       34.6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9,006,909          71.49     139,006,909        65.36
三、股份总数               194,454,000         100.00     212,665,201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航先生,本次发行未对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有效提升,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
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

项目”、“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以
及“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品、服务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丰富,募投
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先进性,从而保障产品及服务的供应能
力和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

是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等,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14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上市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5
第四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全程参与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国金证券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

选择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

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
对象的规定;本次参与询价并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
认购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四)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16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

正,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的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暂
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
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发行对象配售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与

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7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杨洪泳               李秀娜




    项目协办人:
                   王水根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




                                  1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益文                 刘   佳




    法定代表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9 年 9 月 26 日




                                 19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曹隆森                  桂后圆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林宝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9 月 26 日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
保荐书;

   3、保荐机构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6、承销及保荐协议;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

   电话:0591-87664003

   传真:0591-87664003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22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