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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

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不超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以下为本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