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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11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
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林初可先生、张梅女士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原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20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8,750 份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118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中注
册资本等内容的修订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所做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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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愿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披露的标准能够保证信息披
露的公平性,符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有效整合公司公共采购领域资源,促进公共采购
业务板块快速健康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博思数字采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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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为准),开展相关经营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周一)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