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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3-2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信息
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福
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
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公司编制、审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
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
监事会决定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毛时敏                                     陈   晶




     王素珍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