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情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
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等。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
束,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对 2020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
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王景田先生需回避表决。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