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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
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的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
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审阅,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
设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