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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事实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三、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认可本次增加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四、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我们认为,该补充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通过对报告期内(2020 年上半年,下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
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
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发生任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的事项,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2、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为本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