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0-13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2020 年 6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博思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23 号),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0〕第 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补充披露内容
(一)在报告书(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重大风险提
示”之“二、标的公司业务和经营风险”中针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业务协作对标的
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作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0-137
(二)在报告书(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重大风险提
示”之“二、标的公司业务和经营风险”中针对当前结算模式影响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间交易定价的相关事项作风险提示。
(三)在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部分交易对手未在标的公司任职的主要原因。
(四)在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标的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七)主营产品的销售情况”之“3、标的公司获取
主要客户的情况”中补充披露了“通过上市公司一线销售机构实现收入”的具体
含义、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该类收入占标的公司收入的情况、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借助上市公司销售机构实现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将业务分摊给标的公司的情形。
二、修订内容
在报告书(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上市公司设立
及股本变动情况”之“(三)首次发行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之“9、2020 年
9 月,2018 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部分对上市公司股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已同步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中补充披露和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