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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对 2021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
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变更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变更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战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自受聘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
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等。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审计工
作结束,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