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0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补
充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
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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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
资进度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
调整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
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易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合
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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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孙坦先
生为监事廖晓虹女士的配偶,关联监事廖晓虹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公司特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孙坦先
生为监事廖晓虹女士的配偶,关联监事廖晓虹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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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
激励对象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孙坦先
生为监事廖晓虹女士的配偶,关联监事廖晓虹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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