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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
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
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
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
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
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终止情况,监事
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
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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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
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90 元/股
(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
场价格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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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上限 26.9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46.1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 1.1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6.9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60.2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
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
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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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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