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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2021-09-13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福建博思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2 名激励对
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0.74 万份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
的数量、价格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一致。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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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4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获授
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与公
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3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449.26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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