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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
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吴彬彬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廖晓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及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 20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33,972 份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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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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