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14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行可行权的议案》,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
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9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942,992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8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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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
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相应报告。
4、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1,000 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
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8 年 9 月 28 日为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594.806 万份,行
权价格为 21.06 元/股,激励对象为 412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董事会后 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合计 5,000 份,故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
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594.306 万份,激励对象为 408 人。
7、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
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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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21.06 元/股调整为 13.907
元/股;行权数量由 594.306 万份调整为 891.459 万份。
8、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
于原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20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8,750 份予以注销。同时,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9、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行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公司因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13.907 元/股调整为
10.613 元/股;行权数量由 7,084,322 份调整为 9,209,619 份。
10、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鉴于原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9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合计 146,640 份予以注销。同时,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相关事宜。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1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行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公司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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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10.613 元/股调整
为 7.495 元/股;行权数量由 4,978,370 份调整为 6,969,718 份。
12、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
廖晓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对 20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33,972
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5,942,992 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359 人。同时,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942,992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
行权日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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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后,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40%。本次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第三个股票期权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人员情形的;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
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
公司注销。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 为12,884.87万元,相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 比 2015-2017 年 归 属
3 标:以2015-2017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低于7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利 润 均 值 4,154.55 万
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元增长率为210.14%,
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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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
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本次可行权的359名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4 标准系数 1.0 1.0 0.6 0
果均为(A),满足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 行权条件。
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
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设定的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以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
行权事宜。
三、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博思 JLC1
2、期权代码:036319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495 元/股。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和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期限: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6、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 第三个行权 本次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可行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本
(份) 量(份) 权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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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982,800 393,120 2.65% 0.10%
张奇 副总经理 307,125 122,850 0.83% 0.03%
副总经理、财务总
林宏 157,248 62,899 0.42% 0.02%
监、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410,308 5,364,123 36.10% 1.35%
(356 人)
合计(359 人) 14,857,481 5,942,992 40.00% 1.50%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
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
息。
10、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少华先生,副总经理张奇先生、林宏先生将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在股票期权行权期内合法行权,并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11、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
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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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
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 44,542,725.04 元,其
中:总股本增加 5,942,992 股,计 5,942,992.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38,599,733.04
元。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
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
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
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
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
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
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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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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