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 或“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8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原保荐机构”) 采用全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8,211,20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71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实际已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1 股,募集资金总额 449,998,776.71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849,056.60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 人民币 12,264,150.94 元,其中博思软件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人民币 1,415,094.3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39,149,720.11 元,已由国金证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802017000010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账号为 6314429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账号为 116030100100194398、厦门国际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账号为 8021100000001592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455,151.77 元 以 及 以 自 有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415,094.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279,474.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263.20 万元,利息收入 1,053.91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4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418.25 万元。 3、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033.31 万元,利息收 入 456.67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27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5,296.51 万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041.28 万元;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23,255.23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6,000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5,841.3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上市后,基于进一步规范治理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0 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 2020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 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四家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 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 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 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 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思数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博思数采、博思数科与原保荐机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 案》,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本次变更后的实施 方式、投资结构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告中已披露的有 关内容的主要变化为: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 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5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8,300.00 万元、 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3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6,000.00 万元、 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590.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4,34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 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19,010.01 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 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452.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3,800.00 万元、增加对 云租赁投入 1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3,234.00 万元、减少 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334.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2,652.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 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10,613.20 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 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2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2,670.00 万元、 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15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2,900.00 万元、 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203.4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1,543.4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 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8,536.63 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 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1,0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 入 1,00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 计 5,468.11 万元。 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进度如下: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 统开发项目、 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3 月,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 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9 月。综合考虑先期建设及募集资 金到位后的建设进度,预计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3 月。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 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80201700001028 192,154,350.78 6,075,276.48 活期 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442951 106,131,956.44 - 活期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956341 - 28,824,183.38 活期 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030100100194398 86,182,356.44 - 活期 司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030100100207164 - 14,710,541.06 活期 司福州温泉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8021100000001592 54,681,056.45 8,803,394.28 活期 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合 计 - 439,149,720.11 58,413,395.2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思软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合公司发行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董事会披露的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以下为本意见的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林斗志 刘恒心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6,279,47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333,120.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965,096.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向 总额 (1) 金额(2)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 否 193,805,300.00 190,100,100.00 60,827,063.67 109,939,168.33 57.83 2022 年 3 月 77,783,201.60 是 否 项目 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开 否 109,198,000.00 106,132,000.00 56,577,828.39 80,579,801.93 75.92 2022 年 3 月 23,773,525.51 是 否 发项目 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 否 89,248,400.00 85,366,300.00 25,701,858.04 48,424,582.04 56.73 2022 年 3 月 18,835,876.06 是 否 项目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否 57,747,100.00 54,681,100.00 7,226,370.70 14,021,544.06 25.64 2022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开发项目 合计 449,998,800.00 436,279,500.00 150,333,120.80 252,965,096.36 57.98 — 120,392,603.1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财政与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财政与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开发、过渡、测试环境的建设,属于非盈利项目,无法核算效益。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子公司博思数采,实施地点由福 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2 号研发楼;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 变更情况 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子公司博思数科,实施地点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2 号研发楼。该事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变更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通过自建云平台部分调整为采用租入云服务。本次调整的主要变化为: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减少设备购置费 4,090.53 万元,增加市场推广费 1,40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9,010.01 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160.00 万元、市场推广费 90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945.66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0,613.20 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110.00 万元、市场推广费 1,00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573.46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8,536.63 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5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456.6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5,468.11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本次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告中已披露的有关内容的主要变化为: 调整情况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5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8,30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 投入 3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6,000.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590.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 动资金 4,34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19,010.01 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452.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3,80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1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3,234.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334.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2,652.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10,613.20 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2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2,67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 投入 15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2,900.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203.4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 动资金 1,543.4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8,536.63 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1,0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1,000.00 万 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5,468.1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41.28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 及置换情况 字[2019]006557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 动资金情况 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8,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去向 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 性存款余额为 6,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