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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00元/股,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2022年4月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4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1,922,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
1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656,085.46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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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5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6日)前5个交易日(2022
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681,104股。公司每5个交
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的25%(即4,170,27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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