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通过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
    1、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
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 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2、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三级子公司北京博思赋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赋能”)与中
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合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贷款 保证保
险业务,博思赋能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博
思赋能对外担保均已到期,且博思赋能已终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合作开展的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博思赋能报告期内对
外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
活动。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2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2 年 8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