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0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
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参与竞投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拟通过竞投的方式参与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科技”)
增资扩股项目将构成关联交易,凯特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定价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最终成交价格按照福建省产权
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根据遴选结果确认,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本
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
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各方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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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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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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