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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
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博思数村以增资方式吸纳新股东同时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符合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博思数村的未来发展安排,有利于促进博思数村相关业务的发
展,提高博思数村的综合竞争实力;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调动公司及博思数
科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三、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利益和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的关联交易预计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
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2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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