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2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13,239,3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              30052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宏                                  刘春贤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
 办公地址
                                   大道 5 号                             大道 5 号
 传真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电话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电子信箱                          bosssoft@bosssoft.com.cn              bosssoft@bosssoft.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
一年。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根据国家工
信部发布的《2022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2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108,126 亿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利润总额 12,648 亿元,同比增长 5.7%。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
规划》要求,到 2025 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增长至 14 万亿元,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提升至 45%,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规模翻一番至 8 亿;到 2035 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
熟期,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因此,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是适应信息化发展时代趋势、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数字政府
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政务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政务外网已实现 100%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
96.1%,全国政务内网、政务专网骨干网络基本建成;政务云布局建设加速推进,全国 31 个省级行政区已基本建成省级
政务云,超过 70%的地级行政区建成或在建地级政务云;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各级政务部门 5,951 个,
发布各类数据资源 1.35 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用超过 4,000 亿次;超过 85%的省级行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达到
“高”水平,“掌上政府”、“指尖办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创新应用接连涌现,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
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数字化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然而,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政府
数字化转型已迈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诸多新难题、新挑战逐渐凸显,比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
不健全、政务服务区域发展不均衡等。在此背景下,2022 年,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十四五”推
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等,推动
“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到 2025 年,要逐步形成
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
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
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则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
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
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六个方面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
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
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要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要探索推
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
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
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针对政务数据体系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
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
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就统筹管理一体化、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
一体化、算力设施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安全保障一体化八个方面重点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推进政务大数据体系建
设指明了方向。
    顶层文件绘就了中国特色数字政府建设的总规划、总方略、总路线,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新,
不断推进政务服务。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
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缴纳非税收入“一网、一门、一
次”,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 号)及《关于稳步推广电
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提升财政治理,推动防范乱收费情况。文件要求完成试点实施后,要实现电子缴款书的
全覆盖,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5 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
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贯彻落实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十余个省(市)地区开展全面数
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数字财政是数字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数字财政的核心应用,也是最
佳实践案例之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夯实现代国家治理的财政管理基础,
国务院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以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
度。在此基础上,2022 年 1 月,财政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财库〔2022〕5 号),以保证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贯彻落实《意见》,2022 年 9 月,
财政部还印发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22〕36 号),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浙江省、云
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为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支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2023 年 4 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管
理一体化规范(2.0 版)》,将政府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纳入一体化,细化完善了全国各级预算管理的
主要工作流程、基本控制规则、核心管理要素,并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宣传与业务培训。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出
台了《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顺应了时代发展步伐,建立健全了具有现代财政制度特色的总会计制度体
系,有利于强化新时代财政核算报告、预算监督、风险防范,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
       在数字采购领域,各级政府正通过打造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来深
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等目标。2022 年 1 月,财政部发
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
采购项目绩效。《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
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形式,并明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为主。该文件的颁布将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
构筑长效机制。除了政府采购,各高校、国企、军队等领域的采购业务也将全面实现电子化。2022 年 5 月,财政部印发
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政策、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 年 11 月,为贯彻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
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 号),要求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 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
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入驻“832 平台”供应商的申请条件、审核推荐流程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规定。
       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的智慧城市逐步发展,
为新时代促进经济增长、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行之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我国智慧城
市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据中国信通院数据统计,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近几年均保持 30%以上增长,2021 年市场规
模达 21.08 万亿元;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数据,预计 2022 年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达到 25 万亿元,较
2016 年翻 20 倍。目前,中国有超过 500 个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试点,并均出台了相应规划,计划投资规模超过万亿元。
2022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将北京市等 24 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这也是我国首批智能建造城
市试点。数字乡村方面,伴随着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
提高,数字乡村已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的内生进程,其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
内容。2021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
实法治保障。2022 年 1 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
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数字乡村工作进行
全面部署,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数字乡村工作的重要指引。2022 年 3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
信息化发展规划》(农市发〔2022〕4 号),提出到 2025 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
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2022 年 9 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
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为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保
障。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聚焦于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政府智慧财政财务、数字采购、
智慧城市+数字乡村领域,助力政府创新城市治理新模式,助推产业数字化升级。



                                                                                                               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主要面向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及
公共缴费服务领域,为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及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相关的软件
产品和服务,同时配合财政、医保、大数据等政府部门深化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报销、入账反馈等应用。此外,
结合互联网+政务的改革需要,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非税票据管理系统
和银行中间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公众提供“开单、缴费、开票”的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服务。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主要是为政府客户提供财政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财政大数据、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绩
效信息化和咨询业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及报销、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软件
产品和服务,全面支撑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
    在数字采购领域,以不断提升单位采购性价比为使命,为政府、高校、企业、医院等相关单位提供采购管理、执行
交易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及其运营服务,为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字化的预警监管手段;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
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智能化采购履职保障;为供应商提供多样化的营销工具和数据分析等服务。
    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公司将缴费服务拓展到除政务服务外如公共交通、健康体育、文旅景点、校园教育、
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同时以“城市码平台”开创城市服务和政务服务相结合的智慧城市“一码通行”新模式,打
造城市应用新生态,各级政府实现数字城市赋能。此外公司结合行业趋势及前期各业务发展情况,布局数字乡村领域。
农业农村数字工作平台、乡村治理组件、农产品交易结算平台、沉浸式户外活动平台等产品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
    主要业务具体如下:
    (1)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
    ①标准化软件业务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深耕于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的财政管理信息化领域,现已形成包括财政票据电子化
管理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非税收入政策管理系统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产品及与财政管
理相关的其他软件产品。此外,近年来,公司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投入,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司已经形成政府采购基础
资源库、政府采购诚信平台、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供应商服务平台
等系列软件产品,产品线完全覆盖了整个政府采购业务范围。除政府采购外,在高校采购、企业采购等领域也有较全面
的软件产品。
    ②定制软件业务
    定制软件开发是根据不同用户的业务需求,以公司自有的标准化软件产品为主要构件,有针对性地为客户开发各种
定制软件,使系统更符合客户实际的业务需求。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客户的
业务流程、运用环境特点等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
    (2)技术服务
    ①软件技术服务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的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实施、已有功能的质量维护、功能障碍的消除、参数及配置修改
及产品功能扩展、升级等服务。
    ②SaaS 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结合财政部推广非税电子化和电子票据的行业政策,拓展出
新一代互联网缴费产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该系统采用互联网聚合支付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
全面支撑政府及财政公共缴费服务。随着客户业务发展需要及 SaaS 技术的进一步运用,公司积极创新,将部分产品
SaaS 化,既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也有利于公司缩减产品实施周期并取得持续性收入。目前,公司 SaaS 服务
多运用于公共缴费服务、数字采购领域的电子交易服务以及电子票证相关的业财票协同服务,后续公司将根据客户需要
及业务发展情况,扩大及推广更多领域的 SaaS 服务。
    ③运营服务
    除上述外,部分业务领域已为客户提供运营服务,目前主要在数字采购领域已为部分客户的采购平台提供持续运营
服务,包括为平台使用方提供单位采购内控管理、财政监管服务、电子招投标、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电子档
案等业务支撑的相关工具,同时面向不同用户主体提供在线培训、技术支持、业务咨询等服务。
    (3)硬件及耗材等销售
    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补充,公司硬件及耗材等销售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外购的软、硬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 IT 集成需求,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专注科技与创新,更好服务于社会公众”为使命,主营业务稳中提质,各项业务有序发展,主
要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1、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持续的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财政电子票据市场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
新增厦门、云南两个地区,累计已覆盖至财政部及 31 个省(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下同)和新疆建设兵
团。医疗电子票据方面,2022 年,公司继续深入推进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全年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增推广 1,400
余家,累计已覆盖 6,500 余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 SaaS 模式场景创新应用,加大 SaaS 在医疗、教育、慈善机构
等行业的应用,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同时,为单位加强自身业务管理,实现开票业务之外还依据个性化需
求结合业务和支付聚合产品,搭建内部管理平台,通过全生命周期的“业财票一体化协同”综合解决方案,达到提升单
位财务管理效率、加强单位财务内控的效果,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此外公司还逐步实现区块链电子票据在
医疗、教育、医保、交罚、捐赠等多业务场景中的应用落地,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及社会化应用方面,利用区块链技
术与财政、医保、医疗机构、社会化报销单位打通,营造电子票据全国社会化应用的良好环境。
    在非税缴款方面,2022 年公司非税电子化业务新增深圳、厦门等地区,累计覆盖省份达到 27 个,省本级(含计划
单列市)以上达到 25 个;在非税收入电子化银行服务方面,报告期内,银行中间业务系统共计完成了 15 个新项目上线,
累计案例达到 95 家;基于“两码一渠道”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数字人民币缴款在陕西省成功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
数字人民币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领域的落地应用;在财政部政策推动下,为了打通收缴电子化后,缴款书电子化的最
后一环节,公司助力多省开展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业务的新建改革或系统升级,报告期末,贵州、湖南等 15 个地区已完
成试点工作。统一支付条线,2022 年公司新增云南、深圳、厦门三个区域案例,共累计在 19 个省份应用并收到良好口
碑,覆盖公安、法院、K12 等 30 余个行业。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创新业务,在医疗报销理赔方面公司通过构建财政、开票单位、商保等多方参与、安全共享的
平台系统,赋能出险提醒、保险快赔、两核风险控制等,2022 年已成功为中国人寿、众安、泰康等保险企业提供稳定高
效的电子票据服务支撑;在金税四期改革中,公司充分发挥电子票据的改革经验,探索全电发票改革、企业税务数字化、
业财税一体化协同应用等,推出乐享服务平台,为企业实现对发票开-收-用-存全生命周期合规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落地推广。
    2、智慧财政财务领域
    预算一体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 1+9(中央财政部、陕西、吉林、广东、湖北、厦门、福建、黑龙江、内
蒙古、上海)全国项目的实施交付工作及新市场的拓展,着力支撑中央项目、上海项目正式上线,树立了全国财政乃至
政务信息化的标杆;2022 年,公司积极参与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标准 V2.0 修订工作,逐步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
统及融合软件进行产品化改革和落地推进。
    3、数字采购领域
    报告期内,数字采购各领域均有较大发展。政府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先后中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框架协议
采购系统建设、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运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
城建设等多个项目。公采云框架协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先后在四川、山西等省份开展试点运行,取得初步成果,形成可
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政府采购一体化业务已取得福建、广东、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四川、
辽宁 7 个省份业务,电子招投标、电子卖场等子系统已进入北京、山东等 10 个省份。高校采购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高校客户累计达 220 余所,分布在 26 个省市。企业采购方面,公司专注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数字化采购解决方案,报告
期内再次签约多个重要项目,市场开拓连续取得新突破。与深圳交易集团携手打造全国领行智远的多要素交易平台,打
造区域地方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为中国供销社电子商务公司打造新一代 832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助立
乡村振兴;为中国航空集团、一汽大众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四川路桥、江苏交控等央国企行业客户提供数字化、智慧
化采购解决方案。在产品层面,陆续完成公采 e 云、小博机器人、够福利三大产品的发布和功能升级工作,产品核心竞
争力持续提升。
    4、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城市码业务上拓展了福建健康码、山东居民码、北京水务码等项目,实现高性能的城市码场景应
用需求,满足城市高并发的应用要求,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助力各地政府全力
                                                                                                              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开创数字建设新局面。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公司积极探索构建以“公共服务+非税收缴”为特色的数字人民币跨场
 景应用能力,与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服务企业等共同打造更好的数字人民币生态,助力打造数字人民币应用样板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子公司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博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上线“数字人民币综合服务平
 台”,围绕城市级市民数字载体“e 福州”APP,实现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应用。数字乡村方面,公司以“县级搭平台、
 乡级造场景、村级选服务”为建设思路,以“平台+乡村综合治理+产业服务”为建设内容,在县(区)级做全域数字乡
 村平台业务拓展,目前已推出若干数字乡村相关产品,部分如农业农村数字工作平台、乡村治理组件、农产品交易结算
 平台、沉浸式户外活动平台等产品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247,153,421.37   2,528,328,118.98   2,533,101,108.93           28.19%    2,140,932,920.99   2,140,932,92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07,529,473.50   1,605,103,254.89   1,604,356,264.66           31.36%    1,382,941,083.10   1,382,941,083.10
股东的净资产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2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919,423,033.72   1,564,103,745.01   1,564,103,745.01           22.72%    1,136,315,468.28   1,136,315,46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4,408,780.36     229,094,690.89         229,013,590.83        11.09%      161,771,701.18        161,771,701.1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29,651,266.24     212,334,219.08         212,253,119.02         8.20%      128,848,651.47        128,848,651.47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08,596,364.74     310,003,861.59         310,003,861.59         -0.45%     185,250,981.66        185,250,981.66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241             0.3872                0.3871          9.56%             0.2764                   0.276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182             0.3851                0.3849          8.65%             0.2721                   0.272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14.41%            15.34%                 15.34%          -0.93%            12.58%                12.58%
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
 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
 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 15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5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
 影响。
                                                                                                                              6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
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
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
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8,433,471.56        314,416,574.26           454,678,865.38           961,894,12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2,979,643.05         -7,528,028.93            61,239,104.40           243,677,347.9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266,041.04        -11,223,344.03            56,243,718.46           231,896,932.8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2,727,742.37         29,475,582.84            88,177,727.74           463,670,796.5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报告期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别表决
 末普通               日前一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权股份
             13,685                12,942                   0                                   0                   0
 股股东               个月末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的股东
 总数                 普通股                股股东              数                                  总数
                      股东总                总数                                                    (如

                                                                                                                         7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陈航                17.20%       105,373,253.00        79,029,939.00      质押                        35,260,000.00
          然人
 林芝腾
          境内非
 讯科技
          国有法         8.12%     49,716,577.00                    0.00
 有限公
          人
 司
 福建省
 电子信
 息(集   国有法
                         4.85%     29,695,663.00                    0.00
 团)有   人
 限责任
 公司
 福建博
 思软件
 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           3.98%     24,387,556.00                    0.00
 -第三
 期员工
 持股计
 划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鹏
 华新兴   其他           2.80%     17,147,213.00                    0.00
 产业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境内自
 肖勇                    2.42%     14,816,073.00        12,070,704.00      质押                         7,147,200.00
          然人
 东方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中
 庚价值   其他           2.39%     14,662,552.00                    0.00
 先锋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境内自
 郑升尉                  1.68%     10,310,253.00          7,732,689.00
          然人
          境内自
 毛时敏                  1.53%      9,366,142.00          7,437,181.00     质押                         1,650,000.00
          然人
          境内自
 叶章明                  1.24%      7,569,079.00          6,744,007.00     质押                         1,360,00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关于回购
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5,043,394 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18.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3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91,013,068.4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的公司股票。本期
持股计划参与人数共 663 人,持有公司股份 24,387,55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98%,成交金额合计 38,327.59 万元。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3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
余额合计 10,952.9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