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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博思
软件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
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 A 股 ) 18,211,201 股 , 发 行 价 格 24.7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49,998,776.7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79,474.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予以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296.51
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510.58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68 万元,使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
性存款余额为 6,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841.34 万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

    2022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145.8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442.39 万元,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累计收到 1,746.1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如期收回,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31.73 万元。

    4、募集资金当前余额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 10,952.9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
出)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为进一
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分别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
 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
 目实施主体分别变更为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
 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在变更项目实施主体
 后,公司、数采科技、博思数科与国金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尚未完成
 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数采科技、博思数科、华安证
 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
 10,931.73 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201700001028           19,215.44       3,966.75     活期

                                        3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福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442951               10,613.20                -     活期
  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956341                       -       1,283.18       活期
  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030100100194398           8,618.24           0.00       活期
    福州温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030100100207164                  -       2,079.44       活期
    福州温泉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8021100000001592            5,468.11       3,602.36       活期
  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合计                   —                   43,914.97      10,931.73        —
     注:由于公司变更“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的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也随之变更。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思软件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合公司发行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博思软件董事会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4
附:《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以下为本意见的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林斗志                          宋井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6
  附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627.9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45.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42.39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总额比例
                  是否已
                  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可使用状态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                                                 (2)       =(2)/(1)        日期                                    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财政电子票据应
                   否        19,380.53     19,010.01      4,682.17     15,676.09       82.46%   2022 年 12 月      8,819.96     是            否
用系统开发项目

政府采购电子化
管理平台开发项     否        10,919.80     10,613.20      1,628.13      9,686.11       91.26%   2022 年 12 月      6,051.28     是            否
目

智慧城市电子缴
                   否         8,924.84      8,536.63      1,960.59      6,803.05       79.69%   2022 年 12 月       920.21      是            否
款平台开发项目


                                                                         7
财政及公共服务
大数据应用平台     否         5,774.71     5,468.11       874.99      2,277.14      41.64%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发项目

     合计           -        44,999.88    43,627.95     9,145.88     34,442.39      78.95%        —         15,791.4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开发、过渡、测试环境的建设,属于非盈
况和原因(分具   利项目,无法核算效益。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
                 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子公司数采科技,实施地点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
目实施地点变更
                 路 33 号 2 号研发楼;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子公司博思数科,实
情况
                 施地点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2 号研发楼。该事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变更
                 完毕。




                                                                       8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通过自建云平台部
                 分调整为采用租入云服务。本次调整的主要变化为: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减少设备购置费 4,090.53 万元,增加市场推广费 1,40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
                 额为 19,010.01 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160.00 万元、市场推广费 90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945.66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0,613.20 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110.00 万元、市场推广费 1,00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573.46 万元,变更实
                 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8,536.63 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 50.00 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456.6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
                 资总额为 5,468.11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
                 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投
                 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本次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告中已披露
目实施方式调整
                 的有关内容的主要变化为:
情况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5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
                 投入 8,30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3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6,000.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590.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4,34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
                 变,总投资额计 19,010.01 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452.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3,80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10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3,234.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334.0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2,652.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
                 投资额计 10,613.20 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办公租赁装修投入 320.00 万元、减少对软硬件环境
                 投入 2,670.00 万元、增加对云租赁投入 150.00 万元、增加对应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2,900.00 万元、减少对调研、论证、人员培训投入
                 203.40 万元、减少对市场推广费的投入 1,400.00 万元、增加铺底流动资金 1,543.4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
                 变,总投资额计 8,536.63 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环境投入 1,000.00 万元,增加对应
                 用开发和测试费的投入 1,000.00 万元,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总投资额计 5,468.11 万元。


                                                                       9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
                 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41.28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先期投入及置
                 情况报告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6557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换情况
                 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9
暂时补充流动资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
金情况           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环境,从实际情况出发,适时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结
                 构,减少硬件设施投入;同时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
项目实施出现募
                 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除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利息收入外,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科
集资金结余的金
                 学、合理地管理募集资金,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额及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442.39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 10,931.73 万元(实际转出 10,952.98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尚未使用的募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合计 10,952.98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