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预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预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国应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
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作为中国应急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预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铁民 马金声 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