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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应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核查意见2019-01-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应急”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国应急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地址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7 月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 115,7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64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8,24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21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038,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55 号)予以确认。7 月 29 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768,24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21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14,038,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55 号予以确认。公司已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金额
  1       应急交通装备      56,300.00        56,300.00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金额
            赤壁产业园                                        [2013128134110124]
           武汉厂区设计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                          22,027.00        15,103.80
             能力建设                                          [2013011534110079]
           合计              78,327.00        71,403.8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对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址进行变更。

       (一)项目地址变更原因

       公司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前期预测总建筑面积为 20,260.50 ㎡(30.39 亩),
经过后期可行性分析和项目工程量测算,项目总建筑面积增至 44,650 ㎡(66.98 亩),
再加上配套设施用地,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需求约为 92 亩。

      公司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原计划在公司武汉厂区生产场地内进行,
但由于武汉厂区地域狭小(总面积仅为 170 亩),公司武汉厂区现有面积无法满足项目
建设用地的实际需求,基于此,公司拟对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重新
选址。

       (二)项目地址变更方案

       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反复遴选并得到当地政府部门大力支持,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新地址选为武汉市江夏区“江夏阳光创谷”产业园内。新地址距离公司武
汉厂区约 3 公里。

       新地址项目建设用地申购约 92 亩,能充分保证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用地的
实际需要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土地申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费、税合计约 5,100 万
元。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调整武汉厂区
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中国应急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金公司对中国应急本次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