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2018 年,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2.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1 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 16 项议
案;
4.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 2 项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1 项议案;
6.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议
案;
7.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8.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预案》
等 2 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
议。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对公司财务、董事会重大决
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过
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
内公司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经营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按照上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的目标开展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
对股东大会的决策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
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
公司利益,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及内控制度健全,执行
有效,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监事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物资及
设备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及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
制度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先进
制造能力的逐步提高,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内控制度及评价体系建设,在
对外经营、内部管理、法律法规方面综合施策;对重大投资
项目、海外工程项目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充分论证,并充分
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5.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关
联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以市场价格进
行,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没有对有关关联方违规进行对外担保、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6.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能够严格要求自己,
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的会议决策,工作勤勉、尽职尽责,清正廉洁,未发现有
因个人私利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法律诉讼事项。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
和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
形式,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
1.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积极督促公司内控
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提高风险管控及防范;
2.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
定的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动
作情况实施监督;
3.坚持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
履行职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