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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应急: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敏)2019-04-2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的相关

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的表决,对董事会审议的所以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列席股东

大会,监督股东大会通知、会议召开、决议披露流程的合规,核查公

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本人任期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的情况如

下:
    2018 年 3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关于现金购买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对

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更名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及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出资参与中

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关于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

研管理中心建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开展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2018 年 11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非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
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文本均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

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18 年本人任期内,本人根据各专

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协助各专门委员会高效履职。

为公司战略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建设,着重关注公司治

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决策公司对外投资和资产出售事项,考核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

建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沟通,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

确性、真实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的规范
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得建

设和执行情况,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及现场调查,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为做出决策获取所需的资料,

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

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徐敏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