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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应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国应急(300527.SZ)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子龙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泉泉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是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经持续督导项目组 2018 年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度现场检查,并未发现公司
                         项目                                工作内容
                                                           存在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12.27
                                                      创业板信息披露法规体系、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要求、创业板持续性信息披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露规定、主要股东及董监高
                                                      买卖股份的规定、内幕交易
                                                      监管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汉船舶工业公司、武
 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中船
 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金国联信达投资         是              不适用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2、中国应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应急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
 3、中国应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应急非
                                                        是              不适用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中国应急、中国应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国
                                                        是              不适用
 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中国应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汉船舶工
 业公司、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西安精密机械研
 究所、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金国         是              不适用
 联信达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应急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6、中国应急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2018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向本公司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整改情况                              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
                            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2018]60 号),
                            指出本公司投行业务开展中在两个新三板
                            推荐挂牌业务中存在对财务、业务等方面核
                            查不充分的情况,在一个 ABS 项目中存在对
                            专项计划底层基础资产尽职调查的独立性
                            不足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
                            本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
                            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

                            本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监管
                            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
                            改,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细化
                            尽职调查指引,另一方面对新三板挂牌及资
                            产证券化项目的执行统一加强管理,要求相
                            关项目执行团队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以及
                            工作底稿的收集工作,强化对项目的内控审
                            核及问责,就相关监管要求、业务规则组织
                            内部培训与案例学习。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制
                            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投资
                            银行业务合规检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相
                            关项目的合规检查,督促项目组加强项目执
                            行质量和项目工作底稿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
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子龙               陈泉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