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8-114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帆生物”)完成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
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的登记工作,共向 22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45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54
元/股。
7、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 53 名激励对象授
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101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健帆生物股票期
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18 年 11 月 9 日。
4、行权价格:44.62 元/股。
5、授予的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名称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01 18.04% 2.42%
(53人)
合计 101 18.04% 2.42%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
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健帆JLC2
2、期权代码:036323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项事宜与前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