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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6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
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
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各项制度
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和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
资金往来。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
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
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 2018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19 年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18 年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中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等相关要求,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
合法、合规,是合理有效的。公司制定《关于 2018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确定以及 2019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的程序合法、合
规,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同行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考核要求,并结
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有效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安排,并同意将公司《关于 2018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确定以及 2019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九、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董事:崔松宁、杨柏、周凌宏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