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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8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62 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
关注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注函具体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成长性、公司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现有股本规模等详细说明通过本次转增扩张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
理性、必要性,转增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成长性
    公司主要从事血液灌流相关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所处
行业为血液灌流行业,且为行业龙头。血液灌流行业成长性良好,市场巨大。
    血液灌流在临床中曾单纯用于中毒治疗,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较少,使得血液
灌流器的临床应用推广较为缓慢。2010 年初,卫生部出台了《血液净化标准操
作规程(2010 版)》,明确了血液灌流技术的临床应用范围及其临床操作规程,
为血液灌流治疗技术在我国的临床推广提供了规程指导。由于血液灌流器产品从
仅应用于中毒治疗扩展到能广泛应用于尿毒症、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重症肝病、
脓毒症或系统性炎症综合症、银屑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精神分裂、甲状腺危象、
肿瘤化疗等病症领域,使市场需求迅速扩大,血液灌流产业规模迅速增长。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根据公开资料及合理逻辑推算本公司现有产品的
各领域理论市场需求,在各个应用领域,每年的理论市场空间大致为:尿毒症领
域:34.61 亿;急性中毒领域:3.69 亿;危重症领域:31.50 亿;重型肝病领域
21.60 亿;过敏性紫癜和类风湿关节炎领域 19.37 亿;高胆红素血症和高胆汁酸
血症领域 46.50 亿;系统性红斑狼疮领域 27.30 亿。并且随着更多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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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流的理论市场还在不断扩大。例如由解放军总医院陈香美院士发起并组织全国
37 家临床中心开展了“HA130 血液灌流器联合血液透析改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
者生存质量前瞻、随机、对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表明在尿毒症领域一周一次的
灌流治疗具有更好的治疗效果。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尿毒症领域的市场
空间是按照一月一次的灌流测算的。


       (二)公司近三年业务高速增长
       公司近三年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且增长迅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盈利
水平突出,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份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同比                    同比                       同比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速                    增速                       增速
营业收入                 7.18     32.16%        10.17   41.48%          14.32         40.86%

净利润                   2.84     40.72%         4.02   41.34%             5.71       42.00%

扣非后净利润             2.45     26.29%         3.52   43.67%             5.22       48.19%

每股收益(元/股)        0.69     32.69%         0.97   40.58%             1.38       42.27%

       在主要经营指标方面,公司 2019 年的业绩相对于公司上市当年 2016 年的业
绩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份          2016 年             2019 年         复合增长率         累计增长率

营业收入                        5.44            14.32             38.10%          163.38%

净利润                          2.02             5.71             41.35%          182.42%

扣非后净利润                    1.94             5.22             39.06%          168.88%

每股收益(元/股)               0.52             1.38             38.45%          165.38%

       公司具备稳健且持续的盈利能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分别为 32.16%、41.48%、40.86%,复合增长率为 38.10%;净利润同比
增长分别为 40.72%、41.34%、42.00%,复合增长率为 41.35%。与公司上市当年
(即 2016 年)相比,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累计增长了 163.38%,净利润累计
增长了 1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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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未来扩张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将立足血液净化领域,精耕国内血液净化市场,拓展重症肝病、心
外科手术、脓毒血症等新增长点市场发展,推动产品疗程化使用,快速扩张海外
市场;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寻找优质并购标的,以扩充产品线、增强技术实力,
同时借助相互保险平台力量,布局医疗健康产业,打造具有健帆特色的多位一体
的血液净化全价值链,实现集团化、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科
技医疗技术企业集团。


    (四)公司现有股本规模
    公司于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为 4.12 亿股,截至目前
公司总股本为 4.19 亿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的增加是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及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而导致的股本增加,除此之外未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股本增加。上
市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稳步增长,产品规模不断完善,核
心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606,053,803.95 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依然充足。


    (五)公司上市以来积极履行分红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让股东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自上市
以来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派息(元) (含税)(亿元)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 年         6           2.51                     62.44%
    2017 年        3.5          1.46                     51.39%
    2016 年         2           0.83                     41.22%
    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公司拟每 10 股派 9
元,拟分派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为 66%,符合公司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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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转增股本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具备稳健且持续的盈利能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分别为 32.16%、41.48%、40.86%,复合增长率为 38.10%;净利润同比
增长分别为 40.72%、41.34%、42.00%,复合增长率为 41.35%。相对于公司上市
当年 2016 年,公司 2019 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增长了 163.38%,净利润累计增长了
182.42%。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拟转增扩张股本比例远低于上市以来营业收入
与净利润的累计增幅,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理性。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总股本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规划,经研究认为公司有必要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良
好、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健,本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
则。同时通过本次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也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和责任感。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能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具有必要性。


    二、请补充说明筹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包括推出利润分配方
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
泄漏。
    回复:
    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快报》,根据初步测算
数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良好。
    2020 年 3 月 18 日,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探讨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的基础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财务中心


                                     4
负责人进一步讨论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报告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9 股。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1 日,在股票市场收市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传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在此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信息保密
制度,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报备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三、公司推出利润分配方案前三个月内接受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在投
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回复: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接受广发证券、大成基金等 6 名投资者的实地调研,
沟通了公司业务开展、临床研究进展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不存在向其泄漏未
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2020 年 2 月 19 日至 2 月 20 日,公司先后参加了海通证
券、兴业证券组织的电话沟通会议,向投资者沟通介绍了公司春节后复产、复工
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向其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均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情形。


    四、请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
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结果。
    回复:
    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7.3.13 条的要
求,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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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含本预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所有核查对象在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前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回复:
    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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