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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13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4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02   发行规模
        1.03   可续债存续期限
        1.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05   票面利率
        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07   转股期限
        1.08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1.12   赎回条款
        1.13   回售条款
        1.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9   担保事项
        1.20   募集资金存管
        1.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2.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介机构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00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鉴证报告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议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1.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数:(21)

 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02      发行规模                                                √

 1.03      可续债存续期限                                          √
1.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05   票面利率                                      √

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07   转股期限                                      √

1.08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

1.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

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1.12   赎回条款                                      √

1.13   回售条款                                      √

1.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19   担保事项                                      √

1.20   募集资金存管                                  √

1.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2.00                                                 √
       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3.00                                                 √
       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5.00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6.00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
       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7.00                                                 √
       则>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
  9.00                                                      √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10.00                                                      √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聘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介机构的议案》      √

 12.00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鉴
 13.00                                                      √
          证报告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
14:00 至 14: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渊
    电 话:0756-3619693
    传 真:0756-3619373
    邮 箱:IR@jafron.com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29,投票简称:健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统一
 姓名或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及身
 代理人姓名
                                         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下
午 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6-3619373)到公司(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邮政编码:5190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
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
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三: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企业参加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                                         象的子议案
        方案的议案》
                                             数:(21)
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1.02    发行规模                                √
1.03    可续债存续期限                          √
1.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05    票面利率                                √
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07    转股期限                                √
1.08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
1.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
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1.12    赎回条款                                √
1.13    回售条款                                √
1.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19    担保事项                                √
1.20    募集资金存管                            √
1.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2.00                                             √
         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00                                             √
         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4.00                                             √
         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5.00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
         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
7.00                                             √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9.00                                             √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0.00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可转债中介机构的议
11.00                                            √
         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00
         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13.00                                            √
         债券有关鉴证报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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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