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
电话通知等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小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50 万股调整为 749.10 万股,授予
激励对象由 492 人调整为 488 人。以上调整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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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
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8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
定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488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38.98 元/股;向 48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674.1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7.1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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