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成立珠海健福制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崔松宁、周凌宏、杨柏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