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
575,719 股、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增加 6,035,545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799,109,142 股增加至 804,568,968 股。公司已明确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维持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6.6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804,568,9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9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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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2*****834 董 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公司控股股东董凡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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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控股股东董凡以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按照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折算)的价格减持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额的 15%,并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减
持不影响其对发行人的控制权。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0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减持底价将由 10.80 元/股调整为 3.9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
咨询联系人:张明渊
咨询电话:0756-3619693
传真电话:0756-3619373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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