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3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独立董事:崔松宁、周凌宏、杨柏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