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健帆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董凡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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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396,478,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9.2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82,362,38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6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4,115,83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2,592,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80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476,48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05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4,115,83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25%。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34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
135,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7,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1%;反对 135,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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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341,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13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63%;反对 136,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469,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84,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3%;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387,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0%;反对 89,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1,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63%;反对89,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6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幸黄华、董凌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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