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健帆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帆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健帆生物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17 号”文核准,健 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00.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 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698,113.21 元后,余额人民币 998,301,886.79 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 3,759,216.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542,669.81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1) 第 442C000452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 1 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以前年度使用金 本报告期使用 项目 累计使用金额 额 金额 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77,394,343.20 261,734,603.82 339,128,947.02 募集资金 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 44,741,902.18 33,112,552.69 77,854,454.87 项目使用 生产基地项目 情况 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 16,770,601.04 58,423,172.33 75,193,773.37 合 计 138,906,846.42 353,270,328.84 492,177,175.2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94,542,669.8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2,177,175.26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9,783,335.29 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512,148,829.84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512,148,829.8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 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 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类别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632932753 活期 431,552,112.7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89070078801500002297 活期 10,652.17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 20061023000000651 活期 37,827,009.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44353401040018460 活期 42,759,055.72 合 计 512,148,829.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3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454.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327.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17.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否 76,254.27 76,254.27 26,173.46 33,912.89 44.47 2023.01.31 不适用 否 2、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 否 11,500.00 11,500.00 3,311.26 7,785.45 67.70 2021.12.30 不适用 否 产基地项目 3、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 否 11,700.00 11,700.00 5,842.32 7,519.38 64.27 2023.04.3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99,454.27 99,454.27 35,327.03 49,217.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4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 299,318,731.12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34,688.68 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299,653,419.8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5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9,318,731.12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334,688.68 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299,653,419.8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 预先 投入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情 况鉴 证报告 》( 致同 专字 ( 2021)第 442C013969 号),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 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对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 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 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6 并出具了《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2A006100 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为健帆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帆生物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帆生物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 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阳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