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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何小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总监)何小莲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2%(总股本
均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近日收到何小莲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何小莲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200 股,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竞价交易          2022.4.27         40.12            15,200              0.0019%
 何小莲
                        合计                     40.12            15,200              0.001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800       0.0091%          57,600      0.0072%
何小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00       0.0023%           3,000      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600       0.0069%          54,600      0.0069%
   注 1:何小莲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其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注 2:股份比例计算时涉及的总股本均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注 3: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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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小莲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3、何小莲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
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继续关注何小莲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何小莲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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