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3-3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健帆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   郭卫明                       联系电话:               0755-33066847
保荐代表人姓名:   阳静                         联系电话:               0755-3306688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 郭卫明
现场检查对应时间: 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
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2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
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划款凭证、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3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
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项及执行情况
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机抽取相关业务的合同文件
及资金往来凭证,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5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