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健帆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董凡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59,092,882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56.8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90,999,00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 68,093,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3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68,758,07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8.5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66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8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68,093,875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8.430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4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1%;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11,5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0%;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4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1%;反对 2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11,5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0%;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4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1%;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11,5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0%;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4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1%;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11,5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0%;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27,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4%。 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73,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38,9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8%;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73,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38,9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8%;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46,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82%;反对 155,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4 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50,0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54%;反对 155,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6%;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独立董事 2022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31,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156,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96,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0%;反对 156,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70%;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2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843,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反对 147,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5,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04,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2%;反对 147,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2%;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5 提案 10.00 《职工代表监事 2022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39,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47,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1%;弃权 5,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04,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2%;反对 147,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2%;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确认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27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2%;反对 331,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2%;弃权 48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37,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63%;反对 331,4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21%;弃权 48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44,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6%;反对 14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09,2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6 143,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4%;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3.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253,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33,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23,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9%;反对 133,7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46%;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4.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29,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280%;反对 8,821,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592%;弃权 8,3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70,6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12%;反对 8,821,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852%;弃权 8,30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5.00 《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414,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0%;反对 7 1,56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6%;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6,9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50%;反对 1,565,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64%;弃权 5,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6.00 《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408,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5%;反对 1,571,8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81%;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0,3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54%;反对 1,571,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60%;弃权 5,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7.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41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1%;反对 1,56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6%;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7,3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56%;反对 1,565,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64%;弃权 5,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8.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968,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弃权 5,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33,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8%;反对 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9.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9.01.选举董凡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45,691,186 股 19.02.选举雷雯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719,040 股 19.03.选举唐先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800,391 股 19.04.选举曾凯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800,392 股 19.05.选举李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800,492 股 19.06.选举谢庆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800,49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 19.01.选举董凡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5,356,379 股 19.02.选举雷雯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84,233 股 19.03.选举唐先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465,584 股 19.04.选举曾凯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465,585 股 19.05.选举李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465,685 股 19.06.选举谢庆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465,68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01.选举徐焱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600,683 股 20.02.选举温志浩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600,674 股 20.03.选举郭国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612,88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01.选举徐焱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265,876 股 20.02.选举温志浩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265,867 股 20.03.选举郭国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278,081 股 1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1.01.选举彭小红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51,594,188 股 21.02.选举沈莹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50,341,02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01.选举彭小红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1,259,381 股 21.02.选举沈莹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0,006,221 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提案9.00、提案13.00、提案14.00、提案15.00、提案16.00、提案 17.00的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12.00、13.00、1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提案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幸黄华、雷婷婷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 11 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