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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益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8-07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
换届选举,并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黄雪海先生、姜金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
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丁海田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丁海田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368,0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丁海田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满后,延长6个月股
份限售期,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为2018年2月25日。
    4、自本人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即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丁海田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
减持等相关承诺。
    丁海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丁海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雪海,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2005 年 10 月—2012 年 10
月,历任深圳市同益实业有限公司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2012 年 12 月
至今,任事业部总监。
   黄雪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19,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黄雪海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金婷,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电子材料行业中心职员。
   姜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