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9-010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
旺社区 N12 区新湖路 99 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 A 塔公司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
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春苗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
监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