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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益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9-01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邵羽南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邵羽南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为积
 极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5               8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292,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264.38 万元,
 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1,726,014 股。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
 提示
             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
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提议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
总经理张亚玲女士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2019 年 1 月 17 日、2019 年 1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2019 年 1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提议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发生变化。
    2、提议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提议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华青翠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华青春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吴书勇先生、马远先生所持首发前限售股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解除限售,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仍处于限售期,无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
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实施后,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在符合
 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存在以下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解禁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持有限售股数量   拟解除限售数量    拟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解禁对象
                                   (股)           (股)           (股)

 1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92,230          146,115            146,115
       计划授予人员(44 人)

备注   该解禁数量为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满足相关条件后的计算数

       量,具体解禁数量及上市流通数量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公告为准。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佐兴先生之配偶陈杰女士持有的 1,253,998 股无限
 售流通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远先生之近亲属马征先生持有的 623,302 股无限售
 流通股不减持承诺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到期。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股东及参与讨论董事
 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
 东大会批准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羽南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
 参与了对该预案的讨论,与会董事认为:邵羽南先生提交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
 报股东的原则,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
 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参与讨论的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
 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
 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承诺:在该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