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或“保荐机构”)对同益股份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 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1,900,000.00元 人民币,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02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157,279.25 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87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742,720.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8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920485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 157,185,717.25 元,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5,476,188.2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161,871.02 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件,审批募投资金的使 用支出。 公司于 2016 年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南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增资、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设立西安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苏 州子公司和西安子公司已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中 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对子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苏州创益塑料有 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城中支行、广发证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原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均 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 银行理财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产品金额 总余额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443066065011 150,710,000.00 16.13 - 16.13 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香洲支 607270150 行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0170949590 募集资金专 25,340,000.00 9,199.71 - 9,199.71 深圳分行南 00 户 头支行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0170960200 募集资金专 18,900,000.00 2,254,506.88 - 2,254,506.88 深圳分行南 03 户 头支行 募集资金现 中信证券股 34100000018 - - - - 金管理专用 份有限公司 结算账户 中银国际证 募集资金现 券有限责任 152000966 - - - - 金管理专用 公司 结算账户 截止日 银行理财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产品金额 总余额 南洋商业银 募集资金现 04346800008 行深圳分行 - 39,931.49 10,000,000.00 10,039,931.49 金管理专用 257 蛇口支行 结算账户 兴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现 份有限公司 33719010010 13,893.93 2,820,000.00 2,833,893.93 金管理专用 深圳文锦支 0111056 结算账户 行 募集资金现 民生银行深 699220207 - 0.11 - 0.11 金管理专用 圳沙井支行 结算账户 募集资金现 浦发银行新 79150078801 421.58 15,000,000.00 15,000,421.58 金管理专用 安支行 500000294 结算账户 中信银行苏 81120010131 募集资金专 23,822.63 - 23,822.63 州城中支行 00328349 户 中国银行深 76016915474 募集资金专 78.56 - 78.56 圳国贸支行 3 户 合计 194,950,000.00 2,341,871.02 27,820,000.00 30,161,871.02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包含 2016 年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时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78,600.00 元,已从该账户支付完毕发行费用。 (2)上述表格中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开立的账户、民生银行深圳沙井支行开立的账户、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账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文锦支行开立的账户、在浦发银行新安支行开立的账户,均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立 的专用结算账户,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期限届满,该账户资金需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在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开立的账户为增资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在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开立的账户为设立西安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受托机构 参考年 报告期 计提减值 受托机构(或 报酬确定方 经过 名称(或受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实际损 准备金额 受托人)类型 式 法定 托人姓名) 率 益金额 (如有) 程序 金融机构银 本金保障型 兴业银行 282.00 2017/8/23 随时 随时赎回 2.70% 11.74 - 是 行业 收益凭证 非银行类金 本金保障型 中信证券 3,100.00 2017/10/25 2018/1/24 到期赎回 4.45% 34.39 - 是 融机构 收益凭证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中信证券 3,200.00 2018/1/25 2018/4/23 到期赎回 4.75% 36.65 - 是 融机构 益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兴业银行 500.00 2018/4/26 2018/6/26 到期赎回 4.40% 3.68 - 是 行业 益 金融机构银 本金保证浮 兴业银行 2,500.00 2018/4/25 2018/7/24 到期赎回 4.70% 28.97 - 是 行业 动收益型 金融机构银 南洋银行 保证收益型 500.00 2018/6/28 2018/9/28 到期赎回 4.55% 5.86 - 是 行业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浦发银行 2,000.00 2018/7/25 2018/10/23 到期赎回 4.55% 22.26 - 是 行业 益型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9/30 2018/10/11 到期赎回 2.80% 0.42 - 是 融机构 益型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0/11 2018/12/10 到期赎回 4.00% 3.29 - 是 融机构 益型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0/24 2018/10/26 到期赎回 2.8% 0.08 是 行业 益型 金融机构银 南洋银行 保证收益型 500.00 2018/10/26 2018/11/26 到期赎回 4.00% 1.63 - 是 行业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浦发银行 1,500.00 2018/10/25 2019/1/23 到期赎回 4.00% - - 是 行业 益型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1/26 2018/11/28 到期赎回 2.40% 0.07 - 是 行业 益型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1/28 2019/2/26 到期赎回 4.20% - - 是 行业 益型 南洋银行 非银行类金 本金保障型 500.00 2018/12/11 随时 随时赎回 2.80% - - 是 融机构 收益凭证 17,082.0 合计 -- -- -- -- 149.04 - -- 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金额为人民币2,782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2018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149.04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同益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同益股份董事会披露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斌 陈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187.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17.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18.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期 效益 化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 否 13,763.14 13,763.14 3,388.31 14,037.73 102.00 2018-8-18 - 不适用 否 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2,534.00 2,534.00 470.27 1,272.62 50 2019-03-31 - 不适用 否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否 1,890.00 1,890.00 358.87 408.22 22 2019-03-31 - 不适用 否 合计 18,187.14 18,187.14 4,217.45 15,718.57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目前,公司技术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展部分产品应用技术、方案的开发研究 工作,但由于公司下游细分市场领域,如手机市场的发展趋势和需求正在发生变化,手机材料需求逐渐由结构性转为功能性, 如:低介电材料、低损耗材料、高硬度材料、环保材料等的应用将逐渐成为主流。同时,公司在 2018 年度进行组织架构改革, 完善流程管理体系,对研发中心的定位、职责及人员配置等进行了优化调整。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 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审慎进行研发和测试设备购置等项目投入,故本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推迟,未能按照原计划时间进度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行。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将本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事项同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根据化工材料和电子材料分销产业链的行业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本 项目拟建设的信息系统集成化、定制化程度较高,由于当前信息化技术变化、更新迭代较快,本着业务优先和募集资金效益最 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现有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谨慎推进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在 2018 年度进行组织架构改革, 完善流程管理体系,对信息技术部的定位、职责及人员配置等进行了优化调整,故本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推迟,未能按照原计划 时间进度执行。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同意将本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事项同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将 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已将 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况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 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