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益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3月29日,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同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同益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157,279.25元
(不含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87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742,720.75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8日全部到位,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400092048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23,421.00             13,763.14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534.00              2,534.00

  3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890.00              1,890.00

                合 计                         29,845.00             18,187.1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157,185,717.25元,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5,476,188.2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161,871.02元(含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
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
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受托机构                                                                                 参考年 报告期 计提减值
             受托机构(或                                                   报酬确定方                             经过
名称(或受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实际损 准备金额
             受托人)类型                                                       式                                 法定
托人姓名)                                                                                率     益金额 (如有)
                                                                                                                   程序

             金融机构银 本金保障型
兴业银行                                 282.00     2017/8/23     随时       随时赎回    2.70%   11.74     -       是
                行业         收益凭证

             非银行类金 本金保障型                  2017/10/2
中信证券                                 3,100.00               2018/1/24    到期赎回    4.45%   34.39     -       是
               融机构        收益凭证                  5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中信证券                                 3,200.00 2018/1/25     2018/4/23    到期赎回    4.75%   36.65     -       是
               融机构           益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兴业银行                                 500.00     2018/4/26   2018/6/26    到期赎回    4.40%    3.68     -       是
                行业            益

             金融机构银 本金保证浮
兴业银行                                 2,500.00 2018/4/25     2018/7/24    到期赎回    4.70%   28.97     -       是
                行业         动收益型

             金融机构银
南洋银行                    保证收益型   500.00     2018/6/28   2018/9/28    到期赎回    4.55%    5.86     -       是
                行业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浦发银行                             2,000.00 2018/7/25 2018/10/23        到期赎回   4.55%   22.26    -   是
              行业         益型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南洋银行                              500.00     2018/9/30 2018/10/11     到期赎回   2.80%    0.42    -   是
             融机构        益型

           非银行类金 保本浮动收                 2018/10/1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2/10   到期赎回   4.00%    3.29    -   是
             融机构        益型                     1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2018/10/2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0/26   到期赎回   2.8%     0.08        是
              行业         益型                     4

           金融机构银                            2018/10/2
南洋银行                保证收益型    500.00                 2018/11/26   到期赎回   4.00%    1.63    -   是
              行业                                  6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2018/10/2
浦发银行                             1,500.00                2019/1/23    到期赎回   4.00%     -      -   是
              行业         益型                     5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2018/11/2
南洋银行                              500.00                 2018/11/28   到期赎回   2.40%    0.07    -   是
              行业         益型                     6

           金融机构银 保本浮动收                 2018/11/2
南洋银行                              500.00                 2019/2/26    到期赎回   4.20%     -      -   是
              行业         益型                     8

           非银行类金 本金保障型                 2018/12/1
南洋银行                              500.00                   随时       随时赎回   2.80%     -      -   是
             融机构      收益凭证                   1

              合计                   17,082.00      --           --          --       --     149.04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金额为人民币2,782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2018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149.04万元。

           七、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广发证券对同益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斌                   陈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