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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益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司 2020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51,598,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12,127,904.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598,81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8                       华青翠

     2         01*****852                       邵羽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12 区新湖路 99 号壹方
中心北区三期 A 塔 1001
    咨询联系人:朱慧芬
    咨询电话:0755-21638277
传真号码:0755-2778067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