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减资公告2018-05-07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欧成
友、肖艳彬 2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 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站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 A 区 3 栋 4 层财
务部。
2、申报时间: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之工作日 9:30-11:30;
14:00-16: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垂宽 电话:0755-33687806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和注销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