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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2 日以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 A 区 3 栋 4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泉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

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聂泉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按规定回

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聂泉

先生、刘文生先生和钟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
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杨文

先生、曾细根先生、娄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

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

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泉先生,男, 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联得装

备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05%的股权,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刘文生先生,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联得装

备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文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9%的股权。刘

文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钟辉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联得装备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钟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83%的股权。钟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文先生,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3 年 6 月毕业于北

京大学经济学博士, 2013 年 7 月以来,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现为金融学硕士

研究生导师,深圳大学特聘研究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曾细根先生,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江西井冈山经贸学校讲师、深圳南方

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中企税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喜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合伙人。2012 年-2014 年任江

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

所业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深圳

市文化产业办评审专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曾细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娄超先生,男,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深圳赛格日立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

深超科技投资有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娄超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