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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细根)2019-02-28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要求,积极承担了自身作

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股东所应尽的勤勉、尽职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首要任

务,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现以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具体履职情况为内容,

向各位股东作出如下报告:

    一、相关会议参与情况

    本人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在

前述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参与议案审议,以自身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针对部分议案提出合理

的建议及意见,并审慎、负责地进行表决,对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发表有关独立意见。自本

人就任以来,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就相关议案接受股东问

询,发表意见。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人与同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杨文先生及娄超先生对公司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

简称“报告期间”)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聘

任的议案。我们针对公司聘任聂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文生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聘任钟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认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提名、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2018 年 8 月 8 日,我们就全资子公司受让公司关联方东莞市景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所有的在建工程一事、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事及拟定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及监事薪酬一事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新任独立董事、监

事薪酬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审核了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有关报告及说明

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针对 2018 年度将与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协商。并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针对这一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前述事项不存在转移公司财产、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向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有控股股东聂泉先生提供担保及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通知变更会计政策

等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增资、申请授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交易行为合理,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粉饰财务报告的情形,因此就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多次对公司

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未发现异常情形。本人到公司参加会议之日,会前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会议相关事项,了解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如有疑问及意见,均直接向管理人

员提出。会后本人主动向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及具体细节、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方面,以期掌握公司最新运作动态,更好地履行自身职权,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并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就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的编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

研究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现场出席
了主任委员聂泉先生组织召开的两次会议,审议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宜及向东莞子公司增资

事项。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现场出席了主任委员娄超先生组织并

召开的一次会议,就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及监事 2018 年薪酬情况发表意见。

    2018 年度,本人初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了解尚浅。

为更好履行自身独立董事职责,在积极与管理层了解公司情况的同时,本人亦持续提升自身

对平板显示设备制造行业的了解,学习行业相关信息,关注行业发展变化,运用自身专业技

能及经验为公司实现稳定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另外,本人亦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重视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学习,切实加强履职能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也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针对 2018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所作出的汇报。本人开展工

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的支持与帮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员亦

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在此本人向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 2019 年,本人将始终本着勤勉、诚信、谨慎、尽职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实现更好的经营

管理,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回报社会!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细根

                                                                 2019 年 2 月 27 日